Yvonne Wu 國際社會主義前進
在兩年前的林奕含事件的影響下,司法改革會議通過關於通姦除罪化的決議,應該廢除「通姦罪」;若無法馬上廢止,也要修法規定:對「通姦」雙方提告後,不能只是對配偶撤告。不過司改會議的決議對於立法院並沒有約束力,所以台灣至今尚未廢除通姦罪。台灣是全世界極少數保有通姦罪的國家之一。
通姦罪的存在並非「平等」保護婚姻雙方。根據法務部的統計,每年被查出因通姦罪而遭起訴的女性人數皆多於男性。其重要原因是許多妻子為了「維護婚姻」而對出軌丈夫撤告。根據對地法通姦案判決的統計,在妻告夫通姦的案件中,50%對丈夫撤告,但仍告第三者;而在夫告妻通姦的案件中,只有23%撤告。這種針對男女的不同道德行為規範源自男權社會對女性及其身體和性行為的控制和壓迫。
在父權資本主義、僵化的性別角色和職場性別歧視下,女性的經濟和社會地位被削弱,被迫依附於丈夫和家庭,特別是單親母親的生活狀況可能更加惡劣。所以在通姦案中,妻子經常不得不選擇「原諒」出軌的丈夫。多數男性亦將妻子甚至視為私有財產,合理化了男性對妻子的控制。
權勢性侵
而且通姦罪多數被用來懲罰第三者。第三者有可能是被性侵害,或是第三者並不知道對方已婚,發現之後想離開卻遭提出以通姦罪威脅。此外,在權勢性交案件中,上位者利用權勢與下位者進行性交或性侵,並以通姦罪為手段強迫受害者噤聲。而權勢性交的施害者往往是男性,受害者往往是女性。例如林奕含在高中時期遭狼師誘姦,他的父母擔心女兒遭狼師的妻子反控通姦罪,沒提出性侵告訴。可見通姦罪本身就是一個對於女性不公平的罪名。它的目的是維護父權制家庭,因此是在鞏固父權資本主義對於女性及其身體的控制。
因此社會主義者要求廢除通姦罪。同時為了要從家庭與資本主義男權社會中徹底解放婦女,我們需要性別平等的職場與勞動條件,擴大公共托嬰與長照服務,讓老有所終、幼有所養,女性才能脫離父權家庭的枷鎖,同時也將讓所有人得到真正的身體自主權。